一名男子卖掉了400克金条,向朋友借了14万。因为金价暴涨,我已经要求退款30万日元!据吉姆新闻网1月27日报道,辽宁省锦州市一中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王明与王氏是朋友,两人之间欠下了很多债。 2025年2月,王先生又开具借条,称:“今日王先生向建行借入金条400克(纯度99.99%),共计400克。”王民称,他从建行借了400克金条,而不是作为金条出售的14万元。根据起诉当天的市场情况,400克金条的价值估计为30万元,这是偿还债务所需的金额。王先生当时以18万多元的价格出售金条,但他表示:“他们借给我的是现金,不是金条。我借过3次现金,总共借了18万块钱。”上个月和下个月是14万元。”2025年10月,法院最终裁定民间借贷的认定应当以“实际交割”为依据。本案中,由于实物交割是货币而不是黄金,因此依法认定该债务为14万元现金贷款。(孙学宁、金融时报总编辑刘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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