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赵恩上海报道。 1月27日,上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监察室公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及多名相关工作人员被处以罚款。制裁信息显示,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向关联方提供信用贷款、违规部分免除部分贷款利息、个人经营贷款替代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项目融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银行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固定资产贷款管理。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上海市金融监管局责令罚款、没收共计61186951元。来源:上海金融监管局 与此同时,时任上海交通银行金山支行副行长付宇因在项目融资业务中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受到警告。时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消费金融科科长姜伟因违反关联信用贷款和部分贷款利息减免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交通银行上海嘉定分行副行长的张建中因在项目融资业务中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受到警告。时任院长助理的丁一交通银行上海自贸区支行副行长、第五大客户部总经理助理被警告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时任交通银行上海长宁分行副行长的朱牧因管理固定资产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受到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上海交通银行奉贤支行副行长刘岩因严重违反业务规则受到警告。时任交通银行上海新区支行副行长曹培因在项目融资业务中严重违反审慎业务规则、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受到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王健 时任综合财务部副部长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因个人经营贷款替代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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