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1分钟 4周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日前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全国海关将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产品跨境退货模式。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退运(海关监管代码:9610)是指跨境电商企业向境外退运货物时,无需将货物退回原出口海关的监管模式。相反,您可以灵活地选择全国各地的海关口岸来处理退货和移民。报道称,海关总署于2024年11月宣布,自同年12月15日起,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成都、乌鲁木齐等20个直属海关将在全国试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模式。海关区域。经过一年的测试,已具备在全国推广的条件。根据本公告要求,跨境退货仅适用于型号为9610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同时,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可以通过关区退回,但退货只能退回至海关监管工作场所或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经营场所。公告还明确,参与关境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运业务的企业必须规范经营,并具有独立的商业功能区。生产作业系统的相关数据应向海关公布或接入海关信息系统。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的国际贸易业态不断发展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增长的重要动力。然而,随着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跨境退货问题一直是困扰行业发展的问题和难点。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跨关退货政策的出台,旨在解决行业传统模式“退货难、成本高、退货周期长”的挑战,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经济的逆向物流通道,从而改善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此外,结合今年2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公布的跨境电商出口及退货税收优惠政策,将形成政策协同叠加效应。他们can 共同降低国际电商企业成本,提高效率。来源:新华社(记者 邹多伟)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