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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开始,一系列新法规将生效,包括法制教育、公共卫生和网络安全领域的法律标准。与此同时,免税、疫苗等多项与民生相关的新政策法规也将落地。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调整互联网法院管辖权,进一步完善数据纠纷解决规则,规范各类流量劫持、数据追踪、欺诈、平台“选择”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弘扬法治、教育公众:实行公民继续法制教育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关系教育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法治宣传教育是全民教育。该法规定,国家实行建立公民常设法制教育体系,把宣传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同时,把控“确定的少数”和“未来的多数”,明确鼓励国家官员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公共关系和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该法还规定,将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将法治教育纳入国家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必须了解和理解的党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高级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并接受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加强监测、禁止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规定,该法要求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哨点监测点,多渠道多渠道开展监测,建立智能多点触发机制,提高监测灵敏度和准确性。同时,要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和时限。加强网上直报,明确不具备网上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的报告方式,畅通检测机构、公民等的举报渠道。建立禁止干扰报告的报告豁免机制。调整互联网法院管辖权:完善数据纠纷解决规则 《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管辖问题的若干规定》于11月1日起施行,规定包括“网络数据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网络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网络虚拟财产权属、合同侵权及纠纷”、“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它属于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同时,还规定将“通过互联网签订的合同金融贷款纠纷、小额贷款合同纠纷”、“在互联网首次发表的作品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纠纷”、“侵犯在互联网上发表、传播的作品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纠纷”等部分案件调整到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外,取消互联网法院管辖。国家网络安全事件管理报告措施:明确备案报告流程和期限国家网络安全事件管理和报告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对迟报、漏报、谎报、隐瞒网络安全事件,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处罚。为有效减轻网络安全事件影响和损害,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可以根据情节减轻处罚或不承担责任。该措施还规定了事件报告流程和截止日期要求。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运营者:必须尽快在一小时内通知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发生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网络安全事件时,国家网络安全信息办公室必须尽快并在最多 30 分钟内通知国务院信息化部门和公安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及其直接有关部门的网络运营者必须在不迟于2小时内及时向本部门网信工作机构通报。发生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网络安全事件的,还必须在一小时内向国家网信局报告。其他网络运营者:必须及时通知当地国家网络情报部门,最迟不晚于4小时。发生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网络安全事件的,国家网信局收到报告后将尽快通报,但不迟于一小时内通报国家网信局。河银行卡支付机构管理办法:建立交易风险监控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银行卡支付机构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银行卡支付机构管理办法》是原《银行卡支付机构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版,重点关注银行卡支付机构的行政许可、经营管理和监管。 《办法》要求现金卡支付机构建立交易风险监测制度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提醒会员机构对风险交易、现金卡、支付受理终端和特约会员店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促进和支持支付机构之间或与支付机构之间的风险信息交流银行卡。军事用地管理规定:禁止侵占、污染、破坏军事用地。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近日公布了《军事用地管理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加强军事用地管理,保障军事用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用地需求,为国防强军提供基础资源支撑。 《条例》明确,在军用土地上或者军用土地下建设相关公共基础设施的,必须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报请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需要租赁军事用地的,应当与军队单位签订协议,使用土地并按照协议约定的目的和期限。禁止侵占、污染、毁坏军事用地。国内突发事件有“标准”可循,提供精准防灾方案。 《家庭防灾应急包》国家标准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首次明确将应急包分为基本型和扩展型,为家庭提供精准防灾解决方案。扩展包首次针对火灾、洪水和地震这三种最常见的典型场景设计了特定的元素组合。上述标准还鼓励制造商为家庭应急包添加智能功能。定位、报警、环境监测等功能,提高应急包的实用性。另外,为了让防灾套件更加方便,建议设置二维码并读码了解防灾知识、疏散路线、防灾用品使用方法等。 国家免疫规划:13岁以上女童免费接种HPV疫苗 近日,国家疾控中心、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将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11月10日起,以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为基础。各市将组织为2011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13岁及以上女童免费提供两剂二价HPV疫苗(间隔六个月)。通知指出,药品监管部门应监督指导疫苗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确保疫苗生产质量。疫苗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的质量必须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部门要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疫苗进出境记录簿,确保台账和资料一致,严防疫苗非法使用。免税政策“更新”:放宽审批权限,强化监管措施。近日,五部门发布通知,明确自11月1日起完善免税购物政策。通知明确,将从四方面完善免税政策:积极支持国货在免税店销售;进一步扩大职责范围-自由商店格式。放宽免税店审批权限。完善免税店便利化监管措施。放宽免税店审批权限是此次政策调整的一大亮点。直销免税店、直销免税店和免税入境的审批权限 目前,税务机关经营主体确定方式变更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审批,并下放口岸所在地部委相关部门审批。海南离岛游客免税购物政策:免税品类增至47个财政部等三部门宣布调整免税购物政策公告称,此次调整包括扩大离岛免税品范围,将宠物用品、乐器、便携式小家电、微型无人机、小家电等纳入离岛免税品范围。离岛免税品类优化,由45个品类增加到47个品类。离境旅客可享受离岛免税政策,离境旅客购买的离岛免税物品价值纳入年度免税购买限额10万元内,无上限。新国客车注册:跑车无需注册。 11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国产新客车登记“一事化”。其中包括与税务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信息网络实现车辆销售发票、购置费、保险等信息的交换和核对,实现全国乘用车登记业务全部数字化处理,公民办理文书工作不再需要出示纸质文件。市民可以使用“交通管理12123”应用,在线整合选车、购保链接、选号、上牌等服务,将所有选号、登记服务集中在一处管理。批发买家只需在网上登记车辆即可,无需到柜台办理业务,“只有一扇门”。对车险以外业务的监管:实施“银报一体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非保险汽车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自11月1日起施行保险机构非车险业务“银报合一”正式实施。非车险业务是指除车险以外的非寿险业务。通知提出,加强费率管理,严格费率条款使用,简化考核机制,完善保费收入管理。对于车险以外的保险,通知指出,对“报保”“保单一体化”要求进行了明确,保险公司要严格执行登记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确保登记内容与实际经营活动完全吻合。锂离子电池编码规则:独特的编码为产品可追溯性提供了基础。国家标准《锂离子电池编码规则》将于11月1日起实施。ard为每个新生产的电池产品赋予了唯一的识别码,其范围涵盖了从单个电芯到电池系统的各个级别的产品。通过“一组一码”,可以实现从生产末端到回收末端的完整生命周期过程管理,为产品追溯和行业监管提供重要标准。这种编码结构包含了公司代码、产品类型、电池类型、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并使用分隔符连接非固定的识别码。该标准的范围包括单体电池、电池模块、电池组、电池组和电池系统。编码对象包括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高功率锂离子电池、低功率锂离子电池、储能锂离子电池。来源: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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